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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师选拔标准与流程

选拔是讲师管理的入口,选对人比培养人更重要。

选拔条件

基本条件

  • 在岗工作满 2 年以上
  • 年度绩效考核达标(B+及以上)
  • 具备相关专业领域经验
  • 有分享意愿和表达能力的

能力评估维度

维度权重评估方式
专业知识30%资质证书 + 工作业绩
表达能力25%试讲评估
课程设计20%提交课程大纲
互动能力15%模拟授课
持续意愿10%面谈确认

选拔流程

部门推荐/个人自荐

资格审核(HR)

提交课程大纲(候选人)

试讲评估(评审委员会)

面谈确认意愿

颁发聘书

试讲评估表

评估维度和评分标准:

评估项满分评分标准
内容专业度20内容准确、逻辑清晰、有深度
表达流畅度20语言流畅、节奏得当、重点突出
互动设计15有互动环节、能引导参与
课件质量15PPT美观、结构清晰、辅助效果好
时间控制10在规定时间内完成
应变能力10能应对突发提问
整体印象10仪态、气场、专业感

合格线:总分 ≥ 70 分,且各单项不低于该项满分的 60%


评估表模板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调整。